农药残留超标罚菜贩5万,然后呢?

据大河客户端9月11日消息,因所卖的长豆角农药残留超标,河南新郑市龙湖镇一菜贩杨传有被罚51000元,没收违法所得120元。新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整改。
豆角

  食品安全话题,向来牵动公众神经。对于挑战底线者依法严惩,也一直是主流声音。不过,对于此次监管部门的处理,一些网友表达了不同声音。

  首先,被罚者是蔬菜经销商,也就是菜贩,而非种植者,在整个蔬菜流通环节属于末端。监管部门仅处罚经销商,而不追究农药残留超标的根源,对于杜绝市场上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,有多大震慑力?

  第二,罚款之前,是否弄清了超标农药残留的来源?究竟是蔬菜种植者所为,还是经营者的问题。如果能证明并非菜贩的动作,却对其处罚,不仅不公平,也放跑了真正的违法者。一个卖菜的小商贩,有能力鉴定蔬菜是否农药残留超标吗?

  不是说对卖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老板不该罚,而是说不能止步于罚。弄清农药残留超标是在哪一环节产生的,明确责任主体,应该是走在处罚前面的步骤。

  另外,有人质疑卖了20余斤、价值120元的豆角,却被罚51000元,是否过重?虽然依据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行政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这一罚款数额并不出格,但是行政处罚也应当遵循比例原则,做到罚当其过。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且《行政处罚法》也规定,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,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。从报道看,目前未有买菜者投诉,涉事商行也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,并积极整改。这些,是否符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?

  这绝不是说网友同情卖菜老板——从以往公众对威胁食品安全者的态度看,也不可能同情——关键是要罚当其过,经得起舆论检验。当然,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拿出更多证据,证明就是菜贩明知故犯,为了给蔬菜保鲜而喷洒的农药,那也需进一步披露清楚。

  要从根本上杜绝蔬菜农药残留超标,不能仅靠打击销售端,更不能把执法简化为罚款。根本的,在于常抓不懈的监管,从源头、流通到终端,把好“全产业链”监管关。
  
  还有最重要一条,罚款怎么处置?消费者才是最终受害者,要的最终结果是食品安全,而不是一罚了之。还有罚款的去向问题,也不能成了有关部门牟利的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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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9-14  所属分类:支部板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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